
開車不帶駕駛證會被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 同時會扣1分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 一次記1分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證不拿開車怎么處罰 開車不拿駕駛本怎么處罰】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 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