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之爭車撞石頭"妨礙安全駕駛"嗎】進了海河小區,為什么要罰我?100元開著自己的車撞上了薊縣農村公路轉彎處的路邊石 。交警隊出具事故證明時,他同時收到了一張來自100元的罰單 。交警稱他是“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王先生在天津網海河社區的“采訪人員在線”欄目中發布了這個他稱之為“趣聞”的過程 。通過網絡和電話聯系,采訪人員終于看到了他駕駛的紅色兩廂車,并注意到車前保險杠有明顯的缺口 。事故是這樣發生的:2月11日 , 王先生獨自駕車到薊縣上倉鎮的一個村莊 , 在一條鄉村公路上行駛 。轉彎時,他突然感覺到車身晃動 。當他下車時 , 他發現前保險杠撞到了一塊石頭 。這塊石頭高約20厘米 , 長約60厘米,橫跨村道 。當時沒有車輛和行人,于是他下了車,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估損員到達現場后表示,王先生必須立即報警,并委托交警出具事故證明,以便以后完成保險手續,獲得相應的賠償 。他立即撥打了110,交警當天沒有去現場,但他在電話里說王先生可以隨時去薊縣交警支隊辦理相關手續 。春節過后 , 王先生去了薊縣交警支隊事故組 , 沒想到交警在等他 。看到保險公司估損員拍的照片后,不僅給他開了事故證明 , 還給他開了一張《公安交通管理局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說要罰他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