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小發明、微創新是我國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主要客體 。一直以來,實用新型專利以快捷又富有實效的“快又實”特色在企業專利布局中發揮著獨特作用 。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于:
【什么產品適合實用新型專利】1、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
2、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
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查周期較短,全周期一般在半年左右 。相較發明專利而言,申請的成本也較低 。就創造性要求,也低于發明專利,同時,被宣告無效的難度也就相對更大 。
此外,什么產品適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呢?
1、產品的生命周期較短
2、產品技術不斷改良升級
3、開拓性的發明創新較少 , 技術創新點以改進型為主
具備以上這些特點的產品非常適合運用實用新型專利進行保護 。
企業積極利用實用新型專利的典型案例
一、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江正泰)可以說是善用實用新型專利的受益者 。2006年,浙江正泰以專利侵權為由起訴施耐德電氣低壓(天津)有限公司(下稱施耐德),所依據的就是一件名為“高分斷小型斷路器”的實用新型專利 , 最終法院判決施耐德賠償浙江正泰1.575億元 。
二、在企業市場競爭中,實用新型專利已成為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疆公司)運用得得心應手的重要武器 。2013年,大疆公司提交了一件名為“電池、具有該電池的飛行器”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并獲得授權 。隨著無人機市場的迅猛發展,數家競爭對手向大疆公司發起專利進攻 。得益于較高的專利質量,這件實用新型專利歷經3次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后,最終被維持專利權全部有效 。隨后,大疆公司正是利用這件實用新型專利,積極有效地打擊了十多家侵權仿冒公司,最大力度地維護了自身利益 。
據悉,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實用新型審查部審查員近日赴華東、華南各地調研,廣泛聽取創新一線企業的心聲,了解各方對實用新型專利制度發展的建議,將在接下來工作中進一步發揮實用新型專利制度優勢,完善相關制度體系,同時通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審查環節 , 積極發現和培育高價值實用新型專利,為創新主體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
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小發明、微創新,在我國專利保護體系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這一制度設計符合中國特色創新發展的需要,也符合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的需要 。
對于企業而言,在申請專利時,需要與企業自身的產業特點相結合,還要根據技術特點理性選擇,這樣才能為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