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使用、收益、處分其發明創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 。專利權具有時間性、地域性及排他性 。那么如何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呢?
一、如何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
首先,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 , 這里所指的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準 。
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需要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是因為專利權涉及技術,而某些技術對國家的經濟和科技利益具有重大意義,如果將該些技術轉讓給外國人而使得外國人對這些技術具有獨占權,可能對我國的科技和經濟利益帶來不利影響 。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所指的中國單位是指按照我國法律成立而具有我國國籍的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私營企業和其他混合所有制企業,還包括依我國法律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這里所指的外國人亦應當作廣義的理解,即指所有不具有中國國籍的組織和個人,包括狹義上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 。
【如何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
二、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有什么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分會同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分批準 。就如何執行該規定的題目,經與商務部會商 , 現將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審批和登記事宜公告如下:
1、若待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涉及禁止類技術 , 根據《技術進出口治理條例》的規定予以禁止 , 不得轉讓;
2、若待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涉及限制類技術 , 當事人應當按照《技術進出口治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技術出口審批手續;獲得批準的 , 當事人憑《技術出口許可證》到我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3、若待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涉及自由類技術,當事人應當按照《技術出口治理條例》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治理辦法》的規定,辦理技術出口登記手續;經登記的,當事人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分或者地方商務主管部分出具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