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交警對交通違法的進行整治

泰安市交警對交通違法的進行整治

【泰安市交警對交通違法的進行整治】10日、11日,泰安市交警支隊直屬大車隊在靈山街道檢查過往摩托車時,發現8輛車未按規定繳納交強險,民警依法扣留摩托車,并對8名駕駛員處以應繳保費兩倍的經濟處罰 。11日下午,泰安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民警集中整治靈山街與虎山路交叉口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摩托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 , 要求過往摩托車駕駛人停車檢查 。當民警按規定檢查一名戴頭盔男子的證件時,發現該男子并沒有為這輛車購買強力保險,于是臨時扣留了摩托車并處以經濟處罰 。知道自己被罰了兩倍的保費,男子激動地對警察說:沒想到摩托車還得交交強險 。你不能懲罰我 。民警耐心向該男子講解相關法律法規 , 并說明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 。男子聽后,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繳納了交通保險 。據了解,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于10日、11日對靈山街道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摩托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 查處未按規定購買強制保險的摩托車8輛,同時糾正違法行為600余起,查處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摩托車駕駛人50余名,10起無證駕駛案件和60余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警方依法對涉案駕駛人進行了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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