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不去 , 但是最好去 。我們在馬路上開車的時候難免會發生交通事故 ,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就會趕到,對于事故進行責任認定 。但是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是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在場的,如果雙方當事人有一方不在?。?警察無法開具責任認定書 , 對方也不知道如何去處理 。這時候警察可以根據現場的狀況定責 。但是如果交警因此一直不予出具責任認定書也沒有關系,還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輝斐扇松砩送齙模?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指唇煌ǎ孕行檀硭鷙ε獬ナ亂耍徊患蔥諧防胂殖〉模Φ毖桿儔ǜ嬤辭詰慕煌ň旎蛘吖不亟煌ü芾聿棵?。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警叫你去交警隊處理不去有什么后果 交警隊讓我去處理,可以不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