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裝的設計,產品的圖案等平面設計 , 正好也屬于版權保護與外觀設計專利權同樣的保護范圍 。但是,安全與外觀設計專利權在權利取得力度,范圍,還有費用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區別,作者在選擇對作品進行版權登記,創意權益的時候,應該充分考慮這些區別 。那外觀專利和版權登記有什么區別呢?
【外觀專利和版權登記有什么區別呢】
一、版權與專利的新穎性和實用性
版權要求作品的是獨創性,而不要求具體的使用性和新穎性 。大部分所有的原創設計作品都可因此版權保護的范圍大,但專利只接受三種特征的外觀設計申請,具體指的是新穎性,創造性還有實用性 。另外版權人有權禁止,未經過允許在任何作品上 , 任何人不得隨意復制作品 。但外觀設計保護有規定的限制及保護范圍,是以申請材料中的圖片或圖片當中擁有外觀設計的產品為準 。
在最新的專利法修改案當中明確要求了,外觀設計的專利權,是要不屬于現有的設計,也沒有任何個人以及單位有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之前向國務院的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 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的專利文件中 。所以專利法對外觀設計的新穎性要求會比較高的規定,賦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和現有或現有設計的特征組合相比,具有明顯區別 。
專利權是比版權,更具有強烈的壟斷權力,它的保護力度會相對比較大 。安全部要求作品是首創的,但是要求他是獨立完成的,是否獨立完成,有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分辨,在創作過程當中,借鑒的例子屬于正常范圍,因此遇到被侵權的行為,如果不能證明侵權人確實接觸過你的作品 , 很有可能被法庭認為是侵權行為 。而專利則要求作品是獨一無二的 , 所以無論作者發表過也不能獲得專利 , 外觀的設計專利在專利有效期內,享有獨占和專利權 。專利權被賦予以后,任何個人以及單位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能生產制造,銷售,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
二、版權隨作品完成后自動產生,不需要履行任何登記手續
專利權登記一般需要專利機關的授權,經過審查 , 批準,公告 , 頒發專利證書程序才可以獲得專利權 。但是專利權的生氣時間一般都在一年以上,有的甚至需要2到3年,等專利權授權下來以后,后市場早就沒有了,生產周期也耽誤了,所以很多國家對外觀設計都采用專利與版權雙重保護,我們國家在外觀設計是否獲得版權保護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在司法實踐當中,有產品依據版權法獲得的案例 。與發明專利相比 , 外觀設計專利不需要實質性審查,因此,申請流程簡單 , 需要時間也會短一些 。
三、版權保護時間更長久
版權保護時間為作者一生及逝世后50年,法人作品版權保護期發表日期50年 。而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權僅為10年 。
四、版權保護不需要每年繳費
包括版權登記以及作品備案都是遵循自愿原則 。外觀設計需要繳納專利年費,否則視為放棄權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