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侵權認定方式有哪些

軟件著作權侵權認定方式有哪些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 。版權最初的涵義是copyright(版權),也就是復制權 。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于將之印刷出版之權 , 故有此稱呼 。著作權的訴訟費用成本高,訴訟時間長,許多被侵權的原作者維權困難 。那么軟件著作權侵權認定方式有哪些呢?

1、對原告作品的分析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著作權的產生采取自動保護原則 , 即作品一經創作完成,著作權即告產生 。因此 , 與專利、商標等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認定不同,著作權侵權認定還涉及到權利的有效性問題 。?ヒ徊坑滌杏行е?作權的作品必須同時具備下述條件: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范圍;具備獨創性;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 。只要有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這樣,被告當然未侵權 。如果原告作品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則該作品享受著作權法保護 。




2、對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對被控侵權作品的分析,可適用以下兩個標準:一是“接觸” , 即接觸前一作品的機會;二是“實質相似”,即應受著作權保護部分實質相似 。其中,后者是認定的重點 。在認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實質相似”時,應將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與被告作品的相應部分進行對比,判定兩者是否實質相似 。


對于“復制”這種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按照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進行施工、生產工業品,不屬于著作權法所指的“復制” 。由此可知 , 在我國,將平面作品以立體形式再現不構成對平面作品的侵權 。


【軟件著作權侵權認定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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