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和其他著作權一樣,無法是登記還是所有都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 , 不是說這個軟件已經開發就終身都是屬于開發者,那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期限有何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39號)《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保護期限如下:
第十四條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 。
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 , 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 。也就是說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就自動產生,其間不存在開發完成日到首次發表日這個間隔 , 其保護期限為作者有聲之年再加50年 。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其保護期存在開發完成日到首次發表日這個間隔 , 而50年的保護期是從首次發表后開始計算 , 其實前面開發完成到首次發表這段時間也是保護期 。
【軟件著作權登記期限有何規定】
某軟件的首次發表日期是2008年12月22日,那么其保護期為2058年的12月31日 。理論上 , 這個證書的有效期同軟件的保護期 。
第十五條軟件著作權屬于自然人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在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內 , 軟件著作權的繼承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權利 。
軟件著作權屬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后,其著作權在本條例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