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終止后怎么恢復

專利權終止后怎么恢復

根據我國《專利法》及其細則、《審查指南》的規定,專利年費沒有按期繳納,將視為放棄而終止該專利權 。一般情況下 , 在接到專利權終止通知之后的兩個月內提交恢復專利權請求并說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復專利權,超過這這期限一般很難恢復 。那么到底應該怎么恢復呢?分享專利權終止的恢復方法,希望幫助大家更好的維護專利權 。
【專利權終止后怎么恢復】

請求權利恢復必須按照下面方法:


(1)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 , 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 , 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2)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3)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 , 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為理由,請求專利局恢復其權利 。


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要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并附具有關證明 。還要繳納恢復費 。


另外對于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期限屆滿終止專利權的是基本無恢復的可能 。


專利權終止之后必然會對專利權人產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自己的專利權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也就是其他人也是可以使用自己的專利技術或者專利產品 。而實踐中,最常見的導致專利權終止的情形 , 也就是法律中規定的專利權保護期限屆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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