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違法后是否要被注銷

商標注冊違法后是否要被注銷

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 。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 , 商標通過注冊后 , 就會取得商標權,而合法取得的商標權是受法律保護的,而商標注冊如果有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申請宣告商標無效,那么商標注冊違法后是否要被注銷?

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通過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商標局會宣告商標無效,商標會被注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四條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 , 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



【商標注冊違法后是否要被注銷】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 , 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 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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