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前)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人民幣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后)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交強險死亡賠償金多少 交強險死亡最高可以賠償多少】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 , 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