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反交通安全法第56條罰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不會扣分;違反六十三條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 , 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 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 , 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交通法第56條和63條違法停車怎么處罰 交通法第63條違法停車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