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條件須知
醫保慢病管理實行的是指定定點管理,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患者在哪家定點醫院提交的慢病申請并由哪家醫院進行初審,經認定合格并備案后,就應該在該醫院看病開藥并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 。
1、患者在申請享受醫保門診慢性病待遇時,需根據公布的慢性病病種的定點醫院情況,選擇相應的定點醫院并攜帶相關材料到定點醫院進行申報 。定點醫院將按照鞍山市門診慢性病診斷標準進行初審,認定合格的,經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后即可在該醫院看病開藥并享受相應的醫保門診慢病待遇;
2、對申報材料不充分的,醫保經辦機構會及時通過定點醫院通知患者補充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對復審材料中所提供的相關檢查檢驗數據有疑點的,或缺少必要檢查的,醫保經辦機構將再次組織患者本人到醫院進行復檢;復審、復檢合格的,可在其選定的定點醫院看病開藥并享受相應的醫保門診慢病待遇;復審、復檢不合格的,則不能享受醫保門診慢病待遇 。
二、注意事項:
一是選醫院 。即要選擇與你所患慢病治療相應的定點醫院進行申報 。具體想要了解我市哪些醫院是相關慢病定點醫療機構的詳細情況 , 可登錄“鞍山醫保”公眾號或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查詢 。
【鞍山辦理慢病需要什么手續 鞍山慢性病申報需要注意哪些事項】二是報材料 。即在申報醫保門診慢病待遇時,須提交相關材料 。具體來說,申請冠心病、腦血管意外后遺癥、糖尿病合并癥、重癥肌無力、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銀屑病、白塞氏病、類風濕性關節炎、運動神經元病、 高血壓Ⅲ期合并癥、腦垂體瘤泌乳素瘤、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償期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慢性腎功能不全、慢性心力衰竭慢病待遇的,須有符合條件的近兩年住院病歷;申請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綜合征慢病待遇的,需持相關住院病歷,如果沒有住院病歷必須有相關合格的檢查報告和門診治療病歷資料;申請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真性紅細胞增多癥、再生障礙性貧血、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血友病慢病待遇的,必須有相關病歷(門診或住院)和骨髓象檢查報告 。申請支架手術后1年內抗凝治療和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后1年內抗凝治療慢病待遇的,手術史須在1年之內(自手術之日至申辦時)且正在應用抗凝治療 , 病歷中需有明確的手術記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