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越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100元,記3分,超越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100元 , 記6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一百元罰款 。【超載兩個兒童怎么處罰 小汽車超載兩個小孩怎么處罰】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