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有哪些誤區

申請專利有哪些誤區

專利申請是技術成果保護的重要手段,也是或得專利權的必然程序 。很多人往往會通過委托知識產權專利交易申請代理公司進行專利申請的相關工作 , 但是有些專利申請的誤區一定得知道 。那么申請專利有哪些誤區呢?
1.申請專利會導致技術泄密的風險


很多企業或個人擔心,如果將自己的創新技術申請了專利,那么該項技術就公開了,于是競爭對手就可以通過專利公告了解到自己的技術秘密,因而不愿意申請 。對于這個問題應當這樣理解,產品一但投放市場,其技術是很難保密的,不申請專利 , 該技術同樣會在產品流通過程中被別人得到或模仿 , 或者通過反向工程研發出相同的技術產品,尤其是機械領域產品 。因此,如果不申請專利,連最起碼的訴訟權利都沒有,甚至還會出現競爭對手搶先申請專利而被迫受制于對方 。

2.只有技術含量的技術才能申請專利


許多技術人員認為自己的創新只是在現有產品的基礎上做了一點改進,技術含量不高 , 因此不能申請專利 , 這種認識是不對的 。專利申請能不能獲得專利,依據的是專利法對于專利的審查標準,如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等等,并不是“技術含量”的高低 。

3.必須做出了樣品或產品上市后再申請專利


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都是對一種技術方案的保護,而不是對產品本身的保護,因此,只要一項技術方案的原理了,就可以著手進行專利申請了 。從技術方案形成到制造出樣品或樣機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和經費,如果做出了樣品或產品上市后再申請專利 , 可能會錯失申請專利的時機,喪失了新穎性,導致專利無法授權 。【申請專利有哪些誤區】

4.一件產品或一項技術只能申請一項專利


一件新產品的研發過程需要攻克多項的技術點,而一件專利往往是針對產品的一個技術點,因此新產品研發過程涉及的多項技術點通常可以形成多件專利 。如一項技術中有2個創新點,如果放在一個專利中進行申請,其典型的結果是專利只保護了同時采用這2個創新點的方案,而當競爭對手只使用其中1個創新點時則不侵權 。因此,如果想要獲得全面的保護,應當對每一個創新點單獨申請專利 。
5.軟件產品不能申報專利


許多人認為,軟件只能申請著作權,而不能申請專利 。其實,這種理解是片面的,著作權與專利的保護內容是不同的 。軟件的著作權 , 保護的是程序代碼;而專利則保護的是技術方案本身,也就是說,專利對于軟件類技術方案的保護是其核心技術方案的實現,《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明確,對軟件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因此軟件著作權登記對于軟件的法律保護有一定的局限性 。軟件的專利申請保護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這一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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