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可在受理窗口直接打印);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
4.房屋買賣合同(可在受理窗口填寫示范文本) 。
5.稅收完稅證明(在受理窗口申請時繳納)
【身份證明】相關事宜
轉讓方(賣方):
1.若賣方單身:
a.賣方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b.若賣方離婚未再結婚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民事調解書或離婚民事判決書;
c.若賣方喪偶未再結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配偶死亡證明(若戶口薄已注明喪偶 , 且戶口簿時間在取得房屋時間前可不提供);
d.若賣方未成年,另需提供父母身份證、能證明監護關系的戶口簿或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 。
2.若賣方已婚:
a.此房屋為婚內取得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b.此房屋為初婚前取得的 , 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登記申請審批表(未滿法定結婚年齡取得的房屋不可提供);
c.此房屋為離婚后再結婚前取得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民事調解書或離婚民事判決書;
d.此房屋為喪偶后再結婚前取得的,需提供戶口簿、原配偶死亡證明(若戶口薄已注明喪偶,且戶口簿時間在取得房屋時間前可不提供) 。
提示:
1.若婚姻存續期間取得房屋后離婚的,應先辦理完離婚析產登記后 , 買賣雙方再申請房屋過戶 。
2.若婚姻存續期間取得房屋后喪偶的,應先辦理繼承登記后,買賣雙方再申請房屋過戶 。
受讓方(買方):
1.若買方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2.若買方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
【丹東二手房過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丹東二手房過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手續】3.若買方離婚,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
4.若買方喪偶 , 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配偶死亡證明(戶口薄已注明喪偶的可不提供) 。
委托代辦:需提供委托公證書、委托人身份證明(按照實際情況準備上述材料)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