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出租汽車方面有很大的市場,所以一些人希望成立出租汽車經營的企業,成立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必須要取得鎮江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 。那么鎮江出租汽車經營許可需要什么資料 , 小編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鎮江出租汽車經營許可需要的資料(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申請表》5份;(二)《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其公章,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三)經營場所、停車場產權證明或合法租用證明及其復印件;(四)機動車登記書和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其復印件;【鎮江出租汽車經營許可需要什么資料 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受理條件】(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二、鎮江出租汽車經營許可的辦理條件(一)有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辦公場所和停車場地,租用場地的使用期限不少于一年,停車面積應當滿足30%以上租賃車輛停放需求;(二)自有車輛不少于十輛,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等級、類型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行業規定的標準 , 并且有齊全有效的車輛行駛證件,客運車輛應當為十二座以下小型客車;(三)有相應的業務管理人員,在管理、安全技術、財務崗位分別具有一名以上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工作人員或具有道路運輸從業資格的人員,安全管理崗位應當為專職人員;(四)有健全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業務操作規程、車輛、實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等;(五)應當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后,向所在設區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鎮江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辦理的法律依據1、《山西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三條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后 , 向設區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2、《山西省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后,向所在設區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汽車租賃經營許可申請表》;(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其公章,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和委托書;(三)經營場所、停車場產權證明或合法租用證明及其復印件;(四)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綜合以上介紹,鎮江對出租汽車經營活動實行許可制度,需要在鎮江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企業,就需要辦理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在得到許可后開展經營活動 。如果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汽車問題,請咨詢,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