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發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扣分要根據駕駛人在事故中承擔的責任和是否有違章行為來確定 。如果駕駛人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是不扣分的 。如果駕駛證在事故發生中有明顯的交通違章行為 , 并承擔事故責任,則肯定要扣分,甚至吊銷駕照,遭遇禁駕 。2、在交通事故中有責任,說明他一定存在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事故時 , 交通違法行為一定要處理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 , 沒有任何責任,就沒有違法行為 , 不要處理,就不存在違法記分了 。但是,交通違法行為不全是有記分的,比如違停不記分,超速就要記分 , 主要看是什么樣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 ,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 ,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 , 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要扣分嗎? 交通事故次要責任扣不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