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單獨二胎新政策細則 葫蘆島單獨二胎政策

遼寧單獨二胎新政策細則 葫蘆島單獨二胎政策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18條規定:
只有一個子女,且女方年齡已滿26周歲,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且一方是獨生子女的;

三、雙方均為少數民族,且女方是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的;
四、雙方均為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國家確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數民族的;
【遼寧單獨二胎新政策細則 葫蘆島單獨二胎政策】
五、雙方均為海島居民,且連續在海島居住5年以上的;
六、雙方均為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其中一方殘疾 , 且殘疾程度相當于殘疾軍人二等甲級以上標準的;
七、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獨生子女的;

八、一方為殘疾軍人 , 且殘疾程度為二等甲級以上標準的;
九、女方是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 , 只有一個女孩也為農業戶口的;
十、子女經市級以上病殘兒醫學鑒定小組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該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十一、同胞史弟均為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十二、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中有女無兒戶的所有女兒和女婿均為農業戶口 , 其中招婿的一女的;
十三、再婚一方已有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要求生育時 , 女方不受年齡已滿26周歲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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