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 解讀秋字】解讀 交強險新政
日前,省文明辦、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交通廳、省信用辦、江蘇保監局等部門,昨日共同發布《江蘇省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費率浮動標準(暫行)》的征求意見稿,明確列出了15種掛鉤的違法行為,其中“醉駕”等7種行為的保費費率擬上浮60% 。有關人士在發布會上表示,交通違法行為與“交強險”保費費率掛鉤后,比以往增收的交強險保險費 , 除了用在事故理賠外,還將劃出一部分 , 進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
據介紹,新規遵循從車原則,也就是以機動車輛上一保險周期內(即上期交強險保單出單日至本期交強險保單出單日之間)已處罰完畢的違法行為記錄信息為依據,按浮動系數為基準,計算執行下一年的交強險保費 。具體公式為:交強險保費=基準費率×(1 交通事故費率浮動系數)×(1 ∑交通違法費率浮動系數) 。基準費率是指國家公布的各種不同使用性質的機動車輛交強險費率;交通事故費率浮動系數則是之前就有的——即2007年7月1日開始全國統一實行的交通事故浮動系數,公式里等于就是新增加了一個“∑交通違法費率浮動系數” 。
目前公布的新規只是初步方案,具體施行時間還沒有定下來 , 爭取在2010年上半年實施 。
【網友評論】
必須在交通設施完善和規定落實才能公平的執行,在馬路上低矮的小車是弱者,任由那些有專用公交車道的公交車和大貨車肆意亂穿插,跟著它們到路口出去了當然什么燈都看不到啦,管交通攝像頭的人才不管那么多!照罰不誤!!!車主們還要當冤大頭:交罰款,扣分,現在還說要多繳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