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有哪些步驟
交通事故是很常見的 , 也是很容易引起爭議的,比如賠償的時候協商不成就可能起訴解決 。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 , 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有哪些步驟?交通事故起訴有效期是怎么規定的?下面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
一、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有哪些步驟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 , 交費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 。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 ,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
2、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 , 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 , 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 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
二、交通事故起訴有效期是怎么規定的
交通事故起訴有效期為人身損害為1年,財產損失為2年 。
具體內容如下: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 。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 。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
2、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 , 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 。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后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
【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有哪些步驟 發生交通事故起訴流程】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步驟有:遞交訴狀;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 , 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案件受理后 , 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審理 。若您有其它問題,可以登錄的官方網站,免費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