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車要多久能拿出來 交通事故車被扣多久能拿

交通事故扣車要多久能拿出來 交通事故車被扣多久能拿

交通事故車被扣多久能拿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 , 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向公安機關報案的 。對于重大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需要對車輛進行勘查的話,是可以扣押車輛的 。扣車是有期限的,那么,交通事故車被扣多久能拿?下面,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
根據目前最新規定 , 一般情況下,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25天(其中20天的檢驗、鑒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車期限);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檢驗、鑒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65天(其中60天的檢驗、鑒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車期限);但一方當事人收到公安機關的檢驗、鑒定結論提出書面異議并申請重新檢驗、鑒定除外 , 此種情形下,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 。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則扣車的時限將會延長一倍時間 。如果交警超過上述期限扣車 , 即為違法扣留 。

需要扣押對方肇事車輛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決下來后,如果車主或司機不履行賠償責任 , 則傷者無法拿到賠償款項,這時傷者可申請法院拍賣起訴前已扣押的對方肇事車輛,將拍賣款項償還傷者應得賠償款 。一般存在如下情形,傷者需考慮扣押對方肇事車輛:

(1)車主或司機不支付醫藥費,可通過扣押肇事車輛,強迫對方墊付醫療費;
(2)肇事車輛沒有購買任何保險,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或只購買有交強險,而交強險不足以賠償傷者的損失;
(3)肇事司機存在醉酒、逃逸或者無證駕駛情形 。根據法律規定,肇事司機存在以上違法情形 , 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不賠償 , 而交強險不足以賠償傷者的損失,則需考慮扣車 。
扣押對方肇事車輛應注意的五個問題:【交通事故扣車要多久能拿出來 交通事故車被扣多久能拿】

(1)如果扣車,傷者需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必須在扣車之日起30天內向法院起訴,所以案件基本需要起訴兩次,第一次是起訴醫療費,第二次起訴醫療費之外的其他賠償費用;二是傷者作為申請扣車人需向法院提供財產擔保,可作為擔保的財產有定期銀行存折、車輛或房產,財產擔保的所有人可以是傷者本人,也可是傷者的親朋戚友 。
(2)如果傷者在事故中負有責任 , 且肇事車輛又為勞動車輛(如大型貨柜車或出租車)的,扣車就需謹慎處理,以防止肇事車主反訴傷者承擔營運損失 。
(3)有的肇事車輛不值錢 , 扣車的實際意義不大 。因為將來法院執行時需先支付停車費、評估費、拍賣費和執行費,如果車輛不值錢,所得拍賣款不足以支付上述費用,那最后產生的是負數,傷者不僅無法獲取賠償款,反而要承擔虧損 , 得不償失 。
(4)如果肇事司機或車主在事故中無責,也沒必要選擇扣車 。
(5)如果肇事司機與車主不是同一個人 , 扣車也必須謹慎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除非車主明知司機無證駕駛、醉酒駕駛或與司機存在雇傭關系等法定情形需要擔責外,原則上車主不承擔責任,因此該種情況下必須了解清楚車主是否存在以上擔責法定情形再考慮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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