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票改簽新規定2019 2019年火車票改簽新規定

高鐵票改簽新規定2019 2019年火車票改簽新規定

2019年火車票改簽新規定
火車票改簽新政:自2015年6月10日起,旅客購買火車票后,如需調整行程,變更新的目的地 , 在車票預售期內、開車前48小時以上到車站售票窗口或12306網站變更新的到站即可,無需將原車票退票后再另購新車票 。必簽變更到站無需退票另購,不收手續費 。
一、在原車票開車前48小時以上,旅客可任意選擇有余票的列車 。已取得紙質車票的 , 可在車站指定售票窗口辦理;未換取紙質車票的 , 也可在12306網站辦理 。
二、辦理“變更到站”不收取手續費 。
三、“變更到站”只辦理一次 。已經辦理“變更到站”的車票,不再辦理改簽 。對已改簽車票、團體票及通票暫不提供此項服務 。
四、辦理“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高于原車票的,補收差額;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 , 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
五、辦理“車票改簽”時(即到站不變),新車票票價高于原車票的,補收差額;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 , 同樣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
溫馨提示:
車票預售期延長到60天后 , 鐵路部門推出了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便民措施,受到了廣大旅客的歡迎 。但少數囤票者利用這一便民措施改簽車票,占用客票資源,影響了其他旅客正常購票 。為了維護公平購票環境 , 自2015年6月10日起,對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 。因緊急情況短期內改簽退票的不受影響 , 仍然不收退票費 。因特殊情況未趕上所購車票列車的,也依然可以在開車后改簽票面乘車日期當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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