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處罰標準,給開車的朋友看

酒駕、醉駕處罰標準,給開車的朋友看

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規定
飲酒駕駛:
1.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
2.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

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機動車 , 吊銷駕照12分,5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判刑后被判處拘役,并罰款 。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12分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再次領取駕駛證,終身不得從事駕駛營運車輛,判處有期徒刑后并處罰金 。

特別注意,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二次酒駕的規定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 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電動三(四)輪車構成危險駕駛罪嗎?
【酒駕、醉駕處罰標準,給開車的朋友看】 答案是不構成 。“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而危險駕駛的對象必須是“機動車”,而不能是“非機動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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