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長時間出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多長時間出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出來;如果駕駛人逃逸的,為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出來;如果需要檢驗、鑒定的,為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多長時間出責任認定書】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六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 , 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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