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最長是5日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最長是5日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
我國交通事故的種類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這四類,那么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是怎樣的?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一一介紹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分類,希望能對大家提供幫助 。
一、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輕微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之間在道路上發生沒有人員傷亡、僅造成機動車外表件損壞、可以繼續駕駛的交通事故 。

當事人應填寫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后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 。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 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

二、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公安交警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10日 。具體的調解時間計算方法如下:
1、造成人員死亡的 , 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 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最長是5日】2、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
3、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

4、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 , 并于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 。口頭通知的應當記入調解記錄 。調解參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應當在預定調解時間1日前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 。
三、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分類1、輕微事故
輕微事故 ,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 , 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
2、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 , 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
4、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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