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員簽10年服務期是合法的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簽10年服務期合法嗎 公務員服務期合同】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退休干部即外交、公安、司法行政系統人員,可以由本人申請提前退休 。其他公務員在本機關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向任免機關提出辭職,其他公務員可以自愿申請辭職 。
也就是說 , 公務員一般不能在同一單位任職達到兩處以上,如果要更換單位,需要經過任免機關批準,且不能有領導職務,這樣才能離開原單位 。而且公務員法規定了,公務員不能在一個單位任職滿10年,包含試用期6個月 。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 , 或者提前退休,需要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