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服務人員喂飯不當致偏癱老人死亡

【老年公寓服務人員喂飯不當致偏癱老人死亡】  
由老年公寓服務人員喂飯后不久,偏癱在床的56歲老人劉某出現危重癥狀,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劉某的家人就賠償問題將該老年公寓告上法庭 。近日,房山法院判決老年公寓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5萬余元 。

老年公寓服務人員喂飯不當致偏癱老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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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初,劉某因腦梗塞住院,落下了右側身體偏癱的后遺癥,出院后,劉某的女兒將父親送到老年公寓 。雙方在2007年4月8日簽訂了服務協議,約定老年公寓提供生活照料、醫療特護等服務 。同年4月29日早晨7點多,老年公寓服務人員為側臥在床的劉某喂飯后不久,老人即出現窒息癥狀,老年公寓立即將其送往當地醫院搶救,半小時后,劉某死亡 。醫院證明顯示,直接導致死亡的疾病或情況為窒息,發病到死亡的大概時間間隔為半小時,老人的腦梗塞和高血壓也是致死原因之一 。
劉女士認為,老年公寓的特級護理費高達每月1300元,但并未盡責護理,侵犯了其父親的生命權,請求判令老年公寓賠償死亡補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共18萬余元,退還服務費和入院押金并向死者親屬賠禮道歉 。
被告老年公寓稱,在發生意外后,工作人員及時將老人送到醫院,并支付了全部搶救費用,盡到了責任 。此外,醫院出具的證明是“窒息”,不是“食物窒息” 。老年公寓不存在過錯,也沒有侵權行為和侵權責任 。
法院認為,在劉某偏癱在床的狀況下,老年公寓服務人員未能按照相關規定將老人扶起進食,而是在其側臥時喂飯,這種行為屬于服務方式不當 。因此,劉某的死亡雖有其自身患有疾病的因素,但同時老年公寓亦負有一定過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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