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四停四什么意思


廣州開四停四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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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中心區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開四停四”調控政策配套措施能夠最大限度保證正常使用外地車的通行,幾乎不影響以周末出行為主的需求,只要調節自身出行時間(連續4個工作日不通行),就可以達到周六日自由通行的效果 。與僅工作日管控的方式相比,該措施更具靈活性,也更為寬松 。同時,也能夠避免車輛在周末規律性集中出行 。
作為《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相配套交通管理措施,《通告》按照“最大限度保證正常使用外地車的通行,精準管控以異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規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車輛”的工作思路制定,將“以異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規避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車輛”作為管控對象,其目的是進一步鞏固2012年7月1日起試行(2013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所取得的成效,并盡可能地減少對正常在廣州市中心區臨時通行的外地車的影響 。
附:管控措施的范圍:
【廣州開四停四什么意思】1、重點考慮中心城區本地化外地車出行強度高路段,減小本地化外地車對交通的影響 。
2、管控區域應形成網絡,避免受管控車輛通過其他路徑進入管控區域而影響管控效果 。
3、管控區域周邊應有轉換節點、路徑可替代,確保受管控車輛可經轉換通行 。
4、管控區域內公共交通發達,便于受管控車輛人群通過公交換乘進入管控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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