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感染者出現哪些癥狀需要去醫院?


【新冠病毒感染者出現哪些癥狀需要去醫院?】新冠病毒感染者出現什么癥狀需要去醫院?
新冠病毒感染者出現這些情況應及時前往醫院就醫:
 ?。?)呼吸困難或氣促 。
 ?。?)經藥物治療后體溫仍持續高于38.5℃,超過3天 。
?。?)原有基礎疾病明顯加重且不能控制 。
 ?。?)兒童出現嗜睡、持續拒食、喂養困難、持續腹瀉或嘔吐等情況 。

 ?。?)孕婦出現頭痛、頭暈、心慌、憋氣等癥狀,或出現腹痛、陰道出血或流液、胎動異常等情況的人員 。
情況說明:
對于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居民,無論是否進行核酸或抗原檢測,以及檢測結果如何 , 如居民有就診需求 , 均可自行前往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診室)就診 。
備注:在就診過程中盡量乘坐私家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點對點直達醫療機構發熱門診)
點擊查看泉州抗原自測詳細流程(附操作圖示)|泉州發熱去哪些門診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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