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開發區戶籍辦理大廳 聊城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指南

聊城開發區戶籍辦理大廳 聊城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指南

聊城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指南如下:
辦理居住證的條件:
1、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縣(市、區)居住3日以上的人員 。
2、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實行居住登記制度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 由公安派出所發放居住登記憑證 。
流動人口在賓館、酒店、旅店等旅館業內住宿,在醫療機構住院就醫,在學校、培訓機構寄宿就讀以及在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 , 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住宿、住院、入學或者救助登記的 , 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 。

3、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
居住證一人一證,每年簽注一次 。
4、流動人口在縣(市、區)內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變更登記 。

辦理居住證所需材料:
1、自購房
(1)房產證、購房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產權證明;
(2)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 。
2、居住在親屬家中
(1)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
(2)房主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明;

(3)親屬關系證明或聲明;
(4)房主身份證或戶口簿 。
3、租賃房屋
(1)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
(2)經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不符合備案條件的,提供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協議);
(3)出租房主身份證或戶口簿 。
4、居住在工作單位
(1)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單位用工合同;
(2)單位戶口協管人員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 。
5、大中專學生
(1)本人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
(2)學生證 。
( 疫情期間,只要流動人口基本信息確認屬實,便可以進行流動人口登記 , 其余材料,疫情結束再補充 )
辦理途徑:
1、關注“山東微警務”申報登記
微警務→個人中心→我的訴求→人臉識別→信息確認,然后再進入戶籍業務→居住證業務→居住證申領→上傳附件,最后提交 。
2、公安內網申報
【聊城開發區戶籍辦理大廳 聊城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指南】本人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現場登記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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