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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標商標的構成要素 商標的標是什么意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
商標是能夠將一個企業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的標志 。商標受知識產權保護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
所謂商標,就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的,用于識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志 。其中,“商”就是商事 , 就是要求商標應當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中 , 與商品或者服務結合起來,代表該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及其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的信譽,這是商標的價值所在;脫離商業活動、沒有與商品或者服務結合在一起的標志本身沒有價值 。“標”就是標志,就是要求商標應當具有識別能力、具有顯著性特征,能夠和其他標志區分開,清楚地指示商品或者服務來源于特定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而非其他生產經營者;不具備顯著特征的標志不適合作為商標 。
商標的本質特征:要具備識別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顯著特征 。
(一)文字,這是構成商標的最基本的也是最常見的要素之一,它在表現商標的區別性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有的商標是以文字和其要素組合而成,也有的商標是單純以文字構成,比如有的商標就是一個喜字或者一個福字等 。文字作為商標構成要素,可以是各種字體的文字,也可以是在藝術上的有所變化的文字 。字母和數字屬于文字的特殊類型,適用與文字基本相同的規則 。
(二)圖形,這是構成商標的又一個最基本的要素,圖形的表現力很強,可以鮮明地表現出區別性 。圖形可以是具體描繪人和物的形狀,也可以是虛構的圖形,或者是抽象的圖形 。有些商標是圖形與文字的結合,也有不少是單純的圖形 。
(三)三維標志,即能夠通過商品本身的形狀、商品的包裝物或者其他三維形狀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標志,例如,可口可樂的玻璃瓶外形 。三維標志構成的商標稱為立體商標 。
(四)顏色組合,顏色是豐富多彩的,有許多種的變化,因此與商標的其他要素組合在一起 , 或者是幾種顏色的組合,都可以成為識別商品來源的標志 。應該注意的是,目前只有顏色組合才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對于單一顏色,雖然有的國家已經允許將其注冊為商標,但是,實踐中我國企業還沒有將其作為商標注冊的需求,因此暫不在法律中作出明確規定 。
(五)聲音,這是本次修改商標法新增的商標要素 , 突破了此前對商標要素必須具有可視性的要求,是符合商標本質特征的一次重要的商標要素擴展 。聲音商標既可以是音樂片段(包括聲樂、器樂),例如諾基亞手機的開機鈴聲;也可以是自然界的聲音,例如米高梅公司的獅子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