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豐學校集體戶】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大中專院校)集體戶
①辦理條件:一是具有相應的學歷教育招生資格;二是具有供學生集中住宿的合法固定住所;三是有專人負責協助管理集體戶口 。
②辦理手續:一是單位書面申請;二是相應的學歷教育招生資格證明;三是提供學生集中住宿的房屋產權證;四是學校指定協助管理集體戶口人員居民身份證及指定證明 。
③辦理程序:由大中專院校向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設立學生集體戶,公安派出所受理后 , 經派出所、縣級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報市級公安機關審批 。
④辦理時限: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辦結 。
學生集體戶僅限于大中專院校錄取的學生落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