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州市夫妻投靠落戶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夫妻雙方原戶口不在同一戶內的 , 可根據實際居住情況,申請將一方戶口遷入現居住地另一方戶內 。戶改前非農業戶口性質的人員,夫妻雙方(含未成年子女)在城區無法穩定住所,可以到共同居住生活在農村地區的配偶處落戶;本人及配偶在城鎮地區無合法固定住所 , 實際生活居住在原籍地農村且在農村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到原籍地農村落戶 。(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 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公職人員不允許回原籍地農村落戶)
辦理材料:
①戶口遷移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②擬遷入戶居民戶口簿
③擬遷入戶戶主(產權所有人)同意落戶證明
④結婚證
辦理流程:
①申請:申請人向窗口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
②受理: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 。經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決定予以受理 。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 但申請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及時間 。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有權更正人當場予以更正 , 由更正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不屬于企業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
③審查:提交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實的,核實相關材料 。
④審核:提交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實的 , 核實相關材料 。
⑤決定:根據審核情況,作出準予登記或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⑥送達:據申請人選擇的送達方式送達《居民戶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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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各地派出所
【辦理夫妻投靠落戶應具備哪些條件 臺州市夫妻投靠落戶辦理指南】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