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公租房能住多久? 張家口公租房能住多久啊

張家口公租房能住多久? 張家口公租房能住多久啊

【張家口公租房能住多久? 張家口公租房能住多久啊】張家口公租房租住年限
1、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期限一般為2至5年 。合同期滿不再符合條件的,應當退出承租的住房;暫時不能退出的 , 給予3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租金標準不變 。過渡期滿后仍不退出的,承租人應當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出租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承租人行為記入張家口市數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5年內不得申請任何保障性住房 。

2、合同期滿后仍需繼續承租的 , 應當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經審核仍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
3、承租人在入住前應向出租人繳納一定數額的抵押金,解除租賃合同后,無任何違反合同內容規定行為的如數退還承租人 。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承租人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的;
(二)獲得其他形式城鎮住房保障的;
(三)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的;
(四)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內居住的;
(五)不再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不告知的或者經催告拒絕退出的;
(六)采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
(七)出借轉租或者閑置公租房,擅自對住房進行二次裝修改變原有使用功能內部結構及配套設施,從事經營活動或者違法活動,損毀破壞房屋和配套設施 。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租賃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
承租人具有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行為的 , 記入張家口市數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5年內不得申請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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