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史·岳飛傳》節選
1、紹興七年,(岳飛)入見,帝從容問曰:“卿得良馬否?”飛曰:“臣有二馬 , 日啖芻豆數斗 , 飲泉一斛 , 然非精潔則不受 。介而馳 , 初不甚疾,比行百里始奮迅,自午至酉 , 猶可二百里 。褫鞍甲而不息不汗,若無事然 。此其受大而不茍?。?力裕而不求逞 , 致遠之材也 。不幸相繼 死 。今所乘者,日不過數升 , 而秣不擇粟,飲不擇泉,攬轡未安,踴踴疾驅,甫百里 , 力竭汗喘,殆欲斃然 。此其寡取易盈,好逞易窮 , 駑鈍之材也 。”帝稱善,拜太尉 。
2、紹興十年,兀術①合兵萬五千騎逼郾城 。飛遣子云②領騎兵直貫其陣,戒之曰:“不勝,先斬汝!”鏖戰數十合,賊尸布野 。飛語其下曰:“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 !”方指日渡河 , 而檜欲畫淮以北棄之,風臺臣請班師 。檜知飛志銳不可回,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后言飛孤軍不可久留,乞令班師 , 一日奉十二金字牌 。飛憤惋泣下,東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廢于一旦 。”
3、初,飛每對客嘆息,又以恢復為己任,不肯附和議 。兀術遺檜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 , 必殺飛,始可和 。”檜亦以飛不死 , 終梗和議 , 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 。以諫議大夫萬俟禼與飛有怨,風禼劾飛,大率謂:“今春金人攻淮西,飛略至舒、蘄而不進,比張俊按兵淮上,又欲棄山陽而不守 。”又諭張俊令誘王貴、王俊誣告張憲謀還飛兵 。
4、檜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事 , 使者至 , 飛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 。”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 , 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 。既而閱 , 實無左驗,鑄明其無辜 。改命萬俟禼 。禼誣:飛與憲書 , 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云與憲書,令措置使飛還軍;且言其書已焚 。
5、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 。歲暮,獄不成 , 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 , 時年三十九 。
6、初,飛在獄,韓世忠不平 , 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時金人所畏服者惟飛 , 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
【盡忠報國文言文 宋史岳飛傳原文節選】7、紹興末,孝宗詔復飛官,以禮改葬,號忠烈 。淳熙六年,謚武穆 。嘉定四年 , 追封鄂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