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罪當庭判決嗎
當中交通肇事后果嚴重時就會轉化為交通肇事罪,是會受到刑法的處罰的 。首先由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進行審判 。是否是當場判決宣布結果是大家非常關心的 。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交通肇事罪當庭判決嗎的相關內容 , 一起來看看吧 。
一、交通肇事罪當庭判決嗎
案情簡單的可能當庭宣判 。一般不會當庭判,需要庭下合議庭評議后做出判決 。
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 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 。
發生重大事故: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 ,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 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 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 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 。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 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三、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 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 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交通肇事刑事開庭會當庭宣判嗎? 交通肇事罪當庭判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