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賠嗎
由于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限額只有12萬2千元,其中包括11萬傷殘賠償金、1萬元的醫療費,2000元的財產損失,即交通事故傷殘或者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費等的賠償限額就只有11萬元 。如此一來,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傷殘級別比較高的情況下,這11萬元明顯不足以賠償全部的損失,就需要在商業保險中另行予以賠付 。而現行的商業第三者保險是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如果這部分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在交強險中未予賠償的話,那么將導致受害人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賠不上 , 到商業險中不能賠的情況 。在實踐中 , 法院的判決也不一致 , 有的將精神損失費納入交強險中優先賠付,將其他傷殘賠償金判到商業第三者險中賠付,這樣就維護了受害人的利益 。但也有法院在交強險中優先賠償傷殘保險金等 , 如果有余額就判付精神損失費,如果沒有就將該部分精神損失費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樣就會導致無法執行的情形,不利于保護受害的權益 。基于上述情況考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包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12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賠償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權的手段、場合、行為等具體情況;(3)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利潤;(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6)上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如下:十級傷殘精神撫慰金2000-3000元;九七級殘疾人,以3000為基數,每增加一級,精神慰藉將增加2000-3000元;六級殘疾人精神慰藉基金1.5萬-2萬元;五級二級傷殘,以2萬為基數,每增加一級,精神慰藉將增加4000-5000元;一級傷殘或死亡的受害人,精神撫慰金為5萬元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1.多級傷殘以最高等級為準;2.達不到殘疾的,原則上不需要給予精神損害賠償,但確有必要的,不超過2000元;【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賠嗎】3.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按過錯程度相應減少精神損失費金額,若受害人負全部責任的 , 在不超過10%的范圍內,視情況而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