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申請增加營業執照副本
辦理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福州申請增加營業執照副本 福州申請增加營業執照副本需要什么】辦理條件: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關于登記管轄的規定 , 應當由上級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的企業 , 申請在住所所在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的適用本規范 。
申報材料:
l、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增加營業執照副本申請(公司/企業加蓋公章);內容應包括:申請的事由、申請增加營業執照副本的數量 。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
3、公司/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
辦事流程:收件—受理審查—核準—發照
數量限制:無數量限制
辦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各地對期限有服務承諾的從其規定)
收費標準及依據:領取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費10元 。
辦理部門:省、市、縣(市)、區工商局 (服務窗口導航)
備 注:辦理事項相關管轄規定 , 辦理部門、地址、聯系電話、監督方式及預約服務等內容 , 可點擊“服務窗口導航”進行查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