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戶口市內移居:
1.準遷證;
2.申請人和隨遷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出國人員回國入戶:
1.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注銷證明;
2.出入國(境)有效證照;
大中專畢業生戶口遷移:
錄取學生遷入:
1.《河南省普通高校新生錄取花名冊》;
2.遷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戶口遷移證》;
3.《新生錄取通知書》;
錄取學生遷出:
1.申請人《準考證》;
2.加蓋有學校公章(或印章)有“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的《錄取》;
3.申請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
畢業學生遷入:
1.《就業報到證》;
2.用人單位的接收證明;
3.申請人和遷入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戶口遷移證》;
5.《畢業證 》 。
新生兒入戶:
1.父母《結婚證》(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說明);
2.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駐馬店戶口遷移及外來人員入戶所需條件指南】3.省內簽發新版《出生醫學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