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自考畢業生資格審核要求 自考畢業證審核流程


審核要求
畢業生資格審核工作和網上省級初審、復審工作委托市(區)考辦負責完成 。網上省級初審、復審結束后,各市(區)考辦要及時上報《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辦理統計表》(附件1)和《前置學歷核查登記表》(附件2)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完成終審工作 。
各市(區)考辦要認真做好畢業證書審核過程中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要合理安排人員,做到同一考生至少兩人交叉審核,確保無差錯;要完善并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 一旦發現違規違紀問題,要嚴肅追究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責任并及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
1.自然信息審查:包括照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士兵證號,軍、警官證號)、準考證號、民族、戶籍(農業或城鎮)、政治面貌等 。
比對考生本人考試期間與申辦畢業證書的照片 。

對考試期間使用姓名或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考生,必須由考生單位、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證明材料上必須有照片并加蓋考生單位和公安部門的騎縫章,同時提交戶籍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
對身份證號碼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不需出具證明,以新身份證為準 。
2.考試課程審查: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包括實踐環節、畢業綜合考核、畢業論文答辯),成績全部合格 。
考試課程以新的專業考試計劃為準,對于剩余的舊專業課,按省上相關文件規定頂替相應的新課程 。
因專業停考而產生的課程替代問題,按《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停考專業遺留問題處理辦法》(陜考辦〔2010〕11號)和主考院校有關處理意見執行 。
3.課程免考審查:嚴格執行《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細則》(陜考辦〔2012〕1號)及相關文件規定,對考生所提供的免考材料須進行嚴格、細致的核查 。對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在《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審批表》上加蓋市(區)自考辦印章,連同免考證明材料原件一并裝入考生檔案 。

4.違紀考生審查:嚴格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規定執行 。
5.本科段資格審查:申請辦理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必須嚴格按照《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完成全部規定的考試科目,并提供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經審核人員簽字、市(區)考辦蓋章后,歸入考籍檔案 。

市(區)考辦審核時,依據《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m.xa.bendibao.com/edu/www.chsi.com.cn)上進行核查 。
2002年以前(含2002年)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同樣依據《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進行核查,并在前置學歷登記表(附件2)上予以登記(含電子版),審核人員及相關負責人簽字、市(區)考辦蓋章,交省教育考試院考籍處備查 。
對于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使用的姓名或身份證號碼與本次申辦的本科畢業證書不一致的考生,必須由考生單位、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證明材料上必須有照片并加蓋考生單位和公安部門的騎縫章,同時提交戶籍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原件 , 留存復印件),由審核人簽字、市(區)考辦蓋章后,歸入考籍檔案,并在前置學歷核查登記表(附件2)上進行登記(含電子版),審核人員及相關負責人簽字、市(區)考辦蓋章 , 交省教育考試院考籍處備查 。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辦理畢業證書:
(1)考籍檔案中筆跡明顯不一致或成績有誤者;
(2)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證號在考試期間不一致 , 未出具單位和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證明材料者;
(4)未到現場采集或提供畢業證書照片,且本人照片不符合規定要求者;
(5)省外轉入的考籍檔案 , 未在其考籍所在市(區)辦理轉入確認手續者;
(6)未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包括課程筆試、實踐環節考核、畢業綜合考核或畢業論文答辯),成績不合格者;
(7)申請本科畢業,未通過前置學歷審核者;
【西安自考畢業生資格審核要求 自考畢業證審核流程】(8)相關畢業材料及考籍檔案不全、信息有錯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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