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亂判定責任怎么辦 交警會亂判定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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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有可能會亂判定責任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知 ,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 ,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交警亂判定責任怎么辦 交警會亂判定責任嗎】第七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 , 并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 。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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