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有限責任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怎么規定的呢

交強險有限責任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怎么規定的呢

【交強險有限責任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怎么規定的呢】死亡傷殘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限額為10000元;財產損失限額2000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限額為1000元;無磧任財產損失限額為100元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 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磧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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