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逆行造成事故的劃分? 逆行造成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交通法逆行造成事故的劃分? 逆行造成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 , 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報警處理,由交警勘察完現場后、詢問各方當事人及證人情況后,依法劃定責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認定書不服的可自收到認定書后在三日內申請復核或提起行政訴訟 。可以依據事故責任認定書起訴對方及其保險公司賠償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二次手術費、鑒定費、車輛損失費等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 , 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 , 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 , 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 , 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九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 。【交通法逆行造成事故的劃分? 逆行造成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 , 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 , 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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