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運行為 。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范圍進行經營 。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 , 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 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 , 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 , 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不符合本條例第九條、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人員駕駛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站(?。┚⒒導菔輝迸嘌檔?,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 , 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 , 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不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標準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 , 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交通法中非法營運應該怎么處罰呢 交通法中非法營運應該怎么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