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處罰標準
在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之后,駕駛人的心理可能會產生膽怯的情緒而選擇逃逸 。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是堅決不允許的 。那么,輕微交通事故逃逸處罰標準是怎么樣的呢?我相信你一定會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 。今天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有關于此的問題 。下面 , 請看詳細介紹 。
一、輕微交通事故逃逸處罰標準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應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 , 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界定范圍是什么首先 ,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 , 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 , 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 。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
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 , 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 , 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
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
三、輕微交通事故后逃逸處罰方式1、責任認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 應當負全部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 , 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
2、損害賠償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 , 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 。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
3、行政處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
4、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 , 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
如果傷者沒有死亡 , 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 , 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 。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標準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處罰標準】輕微交通事故逃逸的處罰一般情況下會比較嚴重 , 如果有更大的損失則會上升為刑事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