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流程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
每年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發生 , 交通事故案件是司法實務中最常見的案件之一,那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怎么走?交通事故訴訟程序費用是多少?交通事故訴訟材料證據有哪些?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小編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
一、交通事故訴訟程序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 , 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
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
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
4、法庭辯論 。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 , 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 , 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 , 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子 。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 , 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
二、交通事故訴訟程序費用1、案件受理費 。涉及損害賠償 , 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 , 按照0.5%交納 。
2、申請費 。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 , 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 , 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6)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
3、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
三、交通事故訴訟材料證據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 , 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當事人是公民的 , 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 , 一份備案 。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 , 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 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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