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條件
1.擁有黃岡市戶籍
2.已參加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組著的團隊赴港澳地區旅游
3.16-60周歲居民,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 。
注:湖省神戶籍(除武漢市戶籍)居民赴港澳旅游辦理港澳通行證的 , 只能以團隊旅游形式辦理;首次申請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包括同時申請簽注),必須由本人提交申請 。
辦理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并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
2、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 并交驗原件 。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 。
3、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或直系親屬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4、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軍人由其部隊或者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黃陂區港澳通行證在哪里辦 黃岡港澳通行證更換指引】5、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 , 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申請補發的,提交書面的證件遺失聲明;
6、委托他人申請的,被委托人須提交委托書 , 交驗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
辦理時限
1.戶口在縣(市)的 , 自申請材料齊全之日起15個工作日 。
2.戶口在省轄市市區的,自申請材料齊全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注:因對申請材料有疑問而進行調查的時間不計入工作日 。
辦理費用
往來港澳通行證: 80元/證
簽注:
1.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二次有效簽注30元/件;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120元/件;
3.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160元/件;
4.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效簽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費標準不含郵政速遞服務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