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家長寫申請,帶學生本人、戶口、身份證一同面見班主任 。班主任問清原因、做好記錄,查驗、核對戶口、家長身份證準確無誤后,在離校循環單及申請上簽字認可 。
2、年級部主任詢問情況,做好記錄,審查材料,確認無誤后 , 在循環單及申請上簽字認可 。
3、政教處主任審核所有材料 , 逐一做好記錄,在循環單及申請上簽字認可 。
4、校長審請材料、問明原因 , 記錄完畢后,在循環單及申請上給予簽字批準 。
5、財務處見校長批準的循環單后,為準備離校學生核算應退費用 , 報校長批準后給予清退 。
6、政教處宿管科長依據審核完全的循環單辦理退宿手續并在循環單上簽字認可 。
7、政教處保衛科長查驗離校手續齊全后,收回申請 , 胸卡,查驗離校學生沒夾帶學校財產、物品后,在循環單上簽字認可,開出門證放行,循環單、申請、胸卡上交政教處主任辦存檔 。
【休學手續如何辦理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8、政教處依據保衛科收回的審批完備的申請、循環單為退學或轉學學生提取檔案,辦理學籍手續 。
